这电影还真拍的意识流. 乱七八糟的神经质. 但不得不说画面质感是我最喜欢的类型. 我好奇这俩人到底是干什么的,成天无所事事的吸毒胡闹,住五星级大饭店,开高价跑车,生活真TM惬意,这就是梦幻. 现实里你就得舔屎了哥们儿. 电影里充斥着各种寂寞失意迷惘绝望的人. 摄影记者代表好色的美国人,那对跟酒【7】马特·里弗斯这辈子是得被剧本毁了,自己那维伦纽瓦水准的电影语言毫无施展才能(即便这样,本片的视听语言又被阿尔弗雷德森碾压,不知道他为什么选择接这个项目). 原作可以说是恐怖影史上的一部杰作,站在这个角度上说,美版怎么骂都行. 但是既然全方位不足,那就没必要细分析了,提两点好的地方:第一,老头两次作案手法一样,说明成习惯了,正好和此版本坐实的暗黑解读吻合;第二,俗但有效的冷战背景,真正做到了人均冷漠(邻里、生父).